文:闫晓雨
每年一有什么新的音乐类综艺节目出现。
就会有人唏嘘道,完了完了,自己喜欢的歌手要被发现了;私藏多年的秘密花园被突兀闯入;那些原本只和喜欢他们的人并肩作战的乐队,心无旁骛的、纯粹的热爱着音乐,一旦走到大众镜头面前,势必要面临主流的审视与撞击。
小众和流行之间有着无法逾越的咸蛋黄灵魂。
私心里,我们对《乐队的夏天》又爱又恨,主要是因为不想把自己的“乌托邦”暴露在俗世。
客观来看,我还是觉得《乐队的夏天》这档节目的存在很棒。不是节目里说得导演组多不容易。请来的五位导师多么具备先锋意识和音乐共情力。
也不是说这31支乐队就一定代表了中国当下的摇滚乐和独立音乐的水平,而是它撕开一个口子,给不了解这部分音乐的人递上了一张通往新世界的船票。
这艘大船上,有张亚东这样的专业舵手,痛仰、新裤子、面孔、反光镜、果味VC等站在每层冲你招手的老水手,陪你一起,逐浪而行,还有浑水摸鱼跑进来的插班生。
鲁莽又释放巨大能量的新船员,在人心平地,炸出一座轮廓清晰的大厦。
节目有规则,但摇滚乐没有标准。
目前更新的两期里,第一期确实存在剪辑混乱和刻意利用舆论点吸睛的嫌疑,但第二期就好多了,整个节目看下来不那么诡异、拧巴了,该搞音乐的搞音乐,该说再见的说再见。
剔除表演的气氛,简单、直接、沉浸而坦荡。
如同傍晚六点掐灭了烟头去接孩子的街道拐角,通体敞亮,大家伙儿凑一起扯东聊西,但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要去的方向。精心爱护自己的孩子。外界的喧嚣和裹挟其中的咯吱细沙都被温柔的夕阳所覆盖掉,太美了,跟着湮没在黑暗里都不会觉得害怕。音乐就是他们的孩子。
这期节目里打动我的细节挺多的,非专业乐迷,随便说说。
也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探讨,其实不管小众还是大众,真正能打动人心的东西是没有界限的。
01
先说说这31支乐队里,有没有不喜欢的乐队吧。
有。
鹿先森。
我真的对这个乐队没什么好感。《春风十里》那首歌听起来清脆悦耳,但听久了,会腻。是风卷云残过后的速食后遗症。
如节目组里那些音乐人所说,这样的歌词和旋律,普通人听还不错,但专业玩音乐的就知道还是蛮套路化的。流行往往需要的就是这种讨巧。但讨巧的人,往往又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讨巧。
才会给人以不够真诚的感觉。
还有一点。是关于独立音乐人和流行歌手的区别,流行歌手的舞台称之为演唱会,除了唱唱跳跳,还要满足粉丝“我终于见到了偶像”的小小虚荣心,互动是其中一部分;
独立音乐人,只有现场,没有表演,很少唧唧歪歪,煽情讲故事。
音乐本身就已经是最好的交流。
所以当我看到鹿先森在节目里,一边唱歌一边穿插口播,还不忘和台下的观众来互动喊口号的时候,内心反感至极。太油腻了。
大家在互相释放灵魂,有人却举起了遮光板。
02
还好这种不适应感,在《乐队的夏天》里只出现一次。
整体的乐队都各有千秋。
多元化的背后又不相上下的奇趣和感染力,这点,还是很棒啦。虽然我最初也是冲着痛仰、新裤子这些老牌乐队来的,但还是被一些新的面孔和力量所触碰到。
click15乐队是主打FUNK,以黑人音乐为格调,更加注重音乐本身的律动感。
键盘手杨策真的太帅了。
手指迸发在键盘上,简直不是人类能有的动作,暴雨和彩虹同时出现。
03
九连真人在上台以前属于没啥人知道的那种乐队。但是一开嗓子,就有种屏息的紧迫感,叫人身体和眼睛都挪动不开。
“就像海底冒出一个水怪。”
他们唱的客家土味摇滚有股浓烈的青草气息,不需要比喻,就是直接把你拽进去的麻溜儿匪气。村庄的茁壮瓦松。屋檐下有燕子筑巢。老人。孩子。父与子的争执。还有从深山老林里窜出的小兽。
一首《莫欺少年穷》,生龙活虎的闯入真相。
是原生的力量。
他们的摇滚把我们从现实的污浊中拔出来,短暂的,奋力的,轻盈的,呼吸几口新鲜空气,再专注于生活的时候才能保持可爱的镇静。
九连真人的几个乐队成员都自带“萌点”,看起来离主流社会比较远,大多毕业后在城市里生活一段时间就回家乡了,做数学老师,做音乐老师,在台上被马东开玩笑说“节目组找他们的时候会不会担心被骗”,他们回答,“我们也没啥值得被骗的吧”。
这份饱满的耿直像极了他们的音乐。
04
玩非常重要。
一切伟大的事情都是从玩开始的。
05
我不算摇滚迷,但身边的朋友非常多,是死忠粉。
伍月曾经和我分享她对于迷笛的看法,为什么大家非要从天南海北赶到一个地方,POGO,跳水,拉火车,肢体跟着音乐本能的律动,撞击,肆意挥舞,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毫无间隙,看起来剧烈的身体幅动在现场却十分安全。
很多人亲身经历过音乐节就知道,不管现场多躁,掉手机、被踩和走丢都是小概率事件,因为在摇滚迷的心里有份默契的纯真与炙热。是善意的。毫无条件的善意驱使着他们下意识保护身边人。
这份善意我在《乐队的夏天》再一次触动到我。
“斯斯与帆”的乐队组合是两个小姑娘,因为没有过成熟的舞台经验,吉他手斯斯从上台开始就紧张的手发抖,虽然后面演出照常,情绪慢慢稳定下来了。
但回到后台还是没能绷住的两人,哭了,一大堆平时看起来酷得要死的哥哥姐姐围过去轻声安慰她们,鼓励她们,真的太暖了。
摇滚乐就是带着镣铐起舞。
摇滚人却是愿意伸手、替伤痕累累的人摘下镣铐,极尽温柔。
还有啊。
斯斯与帆的音乐真得叫人心生柔软,主唱帆的嗓音纯净而空灵,不掺任何杂质,就像夏天的一杯白水,清清爽爽,流淌过体内熨平了种种烦闷。
我非常理解帆那种略带社交恐惧症的心理。
没必要一定要去改变自己的,害羞也好,内向也好,每个人都有和自己相处的方式。包括九连真人说不太想离开家乡也一样。都OK。自己觉得舒服就行。
在其他人欢呼、与时代共舞的时候,你有权利保持孤独。
06
说一下对于音乐圈鄙视链的看法。
其实之前有专门研究过类似的内容选题,但今天看完《乐队的夏天》以后,反倒觉得这个事情没那么复杂了。
音乐有浑浊之别,但无高低之分。
只要你自己相信自己所表达的,心口合一,就足够了,高纯度的人生比高甜度的人生更吸引人。
07
对于观众来说。
音乐虽无好坏,却有合不合口这么一说。
但我觉得偶尔听一些不那么喜欢的、不好听的音乐,也不是坏事——因为这是一个过滤的标准,当你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以后,就更容易迅速甄别个中质地。
就像。
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会哭,不知道为什么会忍不住手舞足蹈,为什么面对喜欢的人会脸红心跳,音乐和爱情一样,不会骗人。
因为它就是本能。
08
乌烟瘴气的世界里,摇滚乐是唯一的真心。
09
网上常常有一种理论叫“摇滚已死”。
无意去深究这个话题。
但我觉得,从社会大环境来说,我们这一代人身上的确没有太多“历史伤痕”,但并不代表不能理解过去所发生的一切,武断的偏见,对90后、95后不公平。
某种程度上说,时间的洪流在艺术面前是窒息的。
在网上看到个99年的弟弟写了这样一段话:“我不了解上个世纪的乐队,但即使我对他们如此陌生,我听了有些歌曲还是心潮澎湃,比如面孔的《梦》,这首歌写在1992年,比我都大七岁,但是并没有给我一种距离感。”
是什么样的神秘力量才能抓住彼此互不相识的心。然后令我们发了疯的寻找。呼喊。集结成群。
跨越时空与种族。
这个夏天《乐队的夏天》或许可以给出一点点答案的蛛丝马迹。